版權總述
一、什么是作品?
我國著作權法所稱的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并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創造成果。作品應當具備獨創性、可復制性和合法性等特征。
二、什么是版權?
版權就是著作權,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種民事權利,屬于無形財產權。它是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創作者依法處分其作品的權利,分為人身權和財產權兩部分。具體而言,版權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復制權、發行權、展覽權、表演權等權利。
版權符號為“?”。版權的英文名稱為Copyright。
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權自作品創作完成之日起產生。
三、版權登記的意義
著作權的產生不象專利權、商標權,需要提出申請、經過國家審查、批準后產生,其遵循“著作權自動產生原則”,那么版權登記的意義在于:
1、為維護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有助于解決因著作權歸屬造成的著作權糾紛,并為解決著作權糾紛提供初步證據;
2、有利于作品、軟件的許可、轉讓,有利于作品、軟件的傳播和經濟價值的實現;
3、個人自我價值的體現,企業創新實力的表現;
4、作品實行自愿登記。作品不論是否登記,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權不受影響。
四、版權登記的受理范圍有哪些?
我國《著作權法》第三條規定的各類作品均可申請登記。
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樂、 戲劇、 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美術、建筑作品;攝影作品;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計算機軟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作品。
可知,版權登記的受理范圍可劃分為兩大類: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登記和文學藝術工程圖等一般作品的著作權登記。
五、哪些作品不能申請登記?
(1)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
(2)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
(3)時事新聞;
(4)歷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5)超過保護期限的作品。
六、申請作品登記的主體包括哪些?
(1)作者,創作作品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2)其他著作權人,包括通過轉讓、承受、繼承等繼受取得著作權的權利人。
七、作品登記機關
計算機軟件作品的唯一著作權登記機關為中國版權保護中心;
文學藝術工程圖等一般作品的著作權登記機關為國家版權局或廣東省版權局。
八、作品的保護期限
計算機軟件作品的保護期:
自然人的軟件作品的著作權,保護期為自然人終生及其死亡后50年;
軟件是合作開發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軟件著作權,保護期為軟件首次發表之后50年,但軟件自開發完成之日起50年內未發表的,不再保護。
一般作品的保護期:
自然人的著作權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若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截止于作品首次發行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后五十年內未發表的,則不再受法律保護。